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寫方法
填寫方法
出口貨物及報關單的填寫方法:由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他們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統稱“報關員”),在貨物進、出口的時候填寫《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并向海關申報,同時提供批準貨物出口的證件和有關的貨運、商業單據,以便海關依據這些單據證件,審查貨物的進出口是否合法,確定關稅的征收或減免事宜,編制海關統計。
出口貨物報關單
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寫份數主要是根據報關作業及海關監管的需要。一般來說,以一般貿易方式 出口報關,需填寫一式四份報關單;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需填寫一式五份報關單;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需填寫一式六份報關單。另外,以轉關、轉口方式需海關監管的貨物還需增加一份報關單。
填寫要求
1、報關單填寫的項目要準確、齊全、清楚,填報項目若有更改,應在更改項目處加蓋核對章;
2、不同合同的貨物,不能填在一份報關單上;
3、如果同一合同中包括多種商品,應注意,在一份報關單上填寫的海關統計商品編號的貨物一般不要**過5項;
4 、報關單與隨附合同、發票、箱單等應相符,報關單所申報的內容與實際出口的貨物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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