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守好環保“關”
近日,在生態環境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有關負責人表示,從全國環評文件常態化復核情況看,存在著環評文件粗制濫造、弄虛作假的情況,必須對環評弄虛作假行為堅持“零容忍”態度,保持嚴懲重罰的態勢。 環評被稱為在發展中守住綠水青山的道防線。簡單來說就是對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通過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科學合理的對策措施,從預防項目建設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生態破壞。環評文件能否真實反映情況,提出的對策是否科學合理,直接關系到生態環境保護的效果。環境影響評價法明確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必須客觀、公開、公正。 然而,近年來,一些環評機構和人員出于利益原因,對環評工作不負責,粗制濫造環評文件:有的環評文件高度重復甚至直接抄襲;有的遺漏重要環境保護目標;較有甚者編造虛假報告、篡改監測數據、調查數據以及危險廢物鑒別結果……這些行為不但會破壞環評制度的公信力,較會給生態環境帶來不良后果,必須堅持“零容忍”態度。 為嚴懲環評弄虛作假行為,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規定了環評機構等弄虛作假要承擔相關連帶責任;刑法修正案(十一)將環評弄虛作假行為入刑。與此同時,有關部門采取了加大復核抽查比例和頻次、推進信用管理等一系列舉措,以加強環評文件質量監管工作。此次生態環境部門的表態,再次傳遞出有關方面堅持嚴管主基調的堅定決心。制度建設和常態化監管協同發力,勢必能形成對以身試法者的有效震懾,以儆效尤,斬斷利益鏈條,壓縮環評造假空間。 綠水青山是人們賴以生存的環境,也是社會長遠發展的大本錢。企業、相關機構和人員必須對綠水青山多些敬畏和愛護,少些功利和短視,強化法治意識、誠信意識、責任意識,嚴守環評質量底線,依法守好環保“關”。有關方面要對環評弄虛作假行為嚴懲重罰,決不姑息,在常態監管和動真碰硬上持續發力,讓環評真正成為環境風險的過濾器、安全閥,推動生態環境建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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